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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引言
    此聲明乃採納為匯財電子商貿有限公司(下稱「匯財電子商貿」)的「私隱政策聲明」(下稱「本聲明」)。訂立本聲明的目的,是為確立匯財電子商貿全力執行及遵守保障資料原則的政策及實務,以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該條例」)各項條款及條文 。匯財電子商貿會盡其本份依從該條例及本聲明訂立的原則行事。
  2.  一般
    在本聲明內,"資料當事人"一詞將涵蓋以下個別人士類別,包括:
    1.  網頁訪客(如適用) 及貸款申請人,及
    2.  上述 (a) 類人士如屬公司,其不時的董事、股東、行政人員及經理。

    本聲明之內容將適用於所有資料當事人,及/或現在及將來所有匯財電子商貿合約或安排所涉及的資料當事人。若本聲明與合約有關保障個人資料部份出現不符或差異,所有有關保障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以本聲明為準。

  3. 使用個人資料的目的
    1. 資料當事人在開立信貸介紹服務戶口,需要不時向匯財電子商貿提供有關的資料。
    2. 若未能向匯財電子商貿提供該等資料,可能會導致匯財電子商貿無法提供相關信貸介紹服務。
    3. 匯財電子商貿會不時收集或接收有關客戶的資料,該等資料包括經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所獲得的資料。
    4. 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可能會用於下列用途﹕
      1. 提供及披露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予向第三者財務機構、承保人、信用卡公司、證券及投資服務供應商以供其:
        • 考慮資料當事人的貸款申請
        • 進行的信貸調查;
        • 編制及維持信貸評分模式;
        • 協助其他放債人及/或財務機構作信用檢查及追討債務;
        • 設計為客戶使用的財務服務或有關產品;
      2. 匯財電子商貿為履行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法例的規定而作出披露;或為依循及施行任何預期匯財電子商貿會遵從的監管或其他機構所發出的指引而作出披露;
      3. 使匯財電子商貿的實在或建議承讓人,或匯財電子商貿對客戶的權利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評核意圖成為轉讓,參與或附屬參與的交易;
      4. 根據匯財電子商貿獲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匯財電子商貿可提供及披露其持有個人資料予以下人士:
        • 被匯財電子商貿僱用之第三者服務供應商(包括但不限於代客寄件中心、電訊公司、電話行銷及直銷代理人、電話中心、數據處理公司及資訊科技公司);有關資料或被轉移至香港境外。
  4. 直接促銷
    擬把當事人的資料用於直接促銷,唯該用途須獲得客戶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就此,請注意:
    1. 匯財電子商貿可能把匯財電子商貿不時持有的客戶姓名、聯絡資料、産品及其他服務組合資料、交易模式及行爲、財務背景(包括資產和收入)、學歷、家庭背景、工作履歷和現時狀況及人口統計數據用於直接促銷;
    2. 可用作促銷信用/財務及相關服務及產品和相關類別的服務、産品及標的;
    3. 上述服務、産品及標的可能由匯財電子商貿及/或第三者財務機構、承保人、信用卡公司、證券及投資服務供應商所提供;
    4. 除由匯財電子商貿促銷上述服務、産品及標的以外,匯財電子商貿亦擬將以上(4) (a)段所述的資料提供予以上(4) (c)段所述的全部或任何人士,以供該等人士在促銷該等服務、産品及標的中使用,而匯財電子商貿爲此用途須獲得客戶書面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
    5. 匯財電子商貿擬據以上(4)(d)段所述提供資料予其他人士而獲得金錢或其他財産的回報。

      如資料當事人不希望匯財電子商貿如上述使用其資料或將其資料提供予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銷用途,資料當事人可通知匯財電子商貿行使其拒絶促銷權力。他/她只須在申請表中勾選適當的方格,表明反對使用個人資料及/或聯絡資料保障主任。

  5. 資料當事人可在任何時間,無須付出任何費用,以書面通知資料保障主任不接收任何由 匯財電子商貿 發出的推廣資料及訊息。
  6. 個人資料的保安
    匯財電子商貿的政策為確保個人資料的保安及會因應資料的敏感程度及因擅自查閱所造成的損害程度提供適度的保障,以防止資料被擅自查閱、處理或作其他用途。為達到適當程度的保安,匯財電子商貿的一貫做法為透過提供安全的儲存設施,以及在資料存置設備實施保安措施,來嚴格限制資料被查閱。匯財電子商貿亦會採取措施以確保處理該等資料的人士具備良好操守、審慎態度及辦事能力。資料只會以妥善保安的方式傳送。
  7. 個人資料的收集
    1. 在收集個人資料的過程中,匯財電子商貿會向資料當事人提供一份「個人資料收集聲明」,述明收集資料的目的、將獲轉交資料的人士的身分類別、查閱及改正資料的權利,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2. 有關匯財電子商貿從互聯網收集個人資料,匯財電子商貿會採納以下實務:
      1. 網上保安
        匯財電子商貿會按照嚴格的保安及保密標準保障在互聯網提供給匯財電子商貿的任何資料。並已採用加密法在互聯網上傳輸敏感性的資料,以保障個人的私隱。
      2. 「曲奇」檔案
        「曲奇」檔案是由網站伺服器傳送至瀏覽器的小段資訊,這些資料儲存於電腦硬碟中,使網站伺服器能於稍後再從瀏覽器內讀取。這有助網站保存某些使用者的資料。
        「曲奇」檔案被設計成只可讓發出的網站讀取,但不能用作取得使用者的硬碟資料、電郵地址或收集使用者的敏感性資料。 匯財電子商貿只利用「曲奇」檔案來鑑定特定期間的使用者,而不會把使用者的敏感性資料存置於「曲奇」檔案內。當使用者瀏覽匯財電子商貿網站時,所有聯繫將會利用「曲奇」檔案去鑑定使用者身份。當使用者結束瀏覽匯財電子商貿網站時,「曲奇」檔案亦會無效。倘若使用者嘗試將其網絡瀏覽器的「曲奇」檔案設定為停止運作,便未必能使用匯財電子商貿的網上及其他金融服務。
      3. 網上保留資料
        在網上收集的個人資料會被轉送到匯財電子商貿有關部門或分行處理。個人資料一般不會存置於網站伺服器。
  8. 超連結政策
    1. 雖然匯財電子商貿網站包含超連結或連接至其他網站/網址,但這並不表示或暗示匯財電子商貿對該等超連結、連接、網站/網址或有關其本體身份或資料作任何認証、核實、陳述、批核或認可。
    2. 就該等超連結、連接、與匯財電子商貿網站連結或連接的其他網站/網址所提供或附有資訊的內容、供應、準確性或遺漏,匯財電子商貿明確表明概不負責。
    3. 一切超連結、連接或使用超連結至其他網站、網址或資料來源,當中之風險全由閣下承擔。
  9. 查閱資料要求及改正資料要求
    1. 匯財電子商貿的政策為按照該條例的規定,依從及處理一切查閱資料及改正資料要求;及讓所有有關職員熟悉有關的規定,以協助各人士作出有關要求。
    2. 匯財電子商貿或會在符合該條例的規定下,就查閱資料要求徵收適當費用。倘若任何提出查閱資料要求的人士要求匯財電子商貿提供按早前的查閱資料要求提供過的個人資料的額外副本,匯財電子商貿或會收取費用以全數彌補因提供該額外副本而涉及的行政成本或其他成本的費用。
    3. 有關查閱及改正資料的要求,可向資料保障主任或其他相關指定人員提出。
  10. 個人資料的保留
    1. 資料當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只要仍可用於收集資料的擬定目的,將予以保留。一般而言,保留期間最長為2年。
  11. 資料保障主任的委任
    1. 匯財電子商貿已委任資料保障主任,以負責統籌及監察該條例及匯財電子商貿保障個人資料政策的遵守情況。
    2. 資料保障主任的聯絡資料如下︰ 
      匯財電子商貿有限公司
      資料保障主任
      地址︰香港九龍紅磡都會道10號國際都會大廈26樓2616室
      傳真︰(852) 2616 9506
      電郵︰lendwise@fs-e-commer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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